各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综合实践能力,根据《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研究生“三助”岗位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绩效考核、按劳付酬”原则设置。
二、岗位职责
(一) 助管岗位:主要承担与研究生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培养单位的教育管理等行政事务的辅助工作。
(二)助教岗位:主要从事本科生课程的部分教学、作业讲评、疑问解答、实验实习及创新实践活动指导等。
(三)助研岗位:主要协助导师或课题组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研、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
三、岗位说明
(一)助管岗位由学校根据研究生人数、教职工人员编制及各单位实际工作量等情况核定,经费从学校专项经费列支;助教岗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无工作需求的可不设置),经费由各培养单位自筹;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相关课题组提供,岗位数量由导师根据承担科研项目实际需要设定,经费从导师科研项目或课题组经费列支,各培养单位做好导师动员和聘用情况统计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1个助管岗位的,该岗位为助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设置2个及以上助管岗位的,其中必须有1个岗位为助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岗位分配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基础良好,学有余力,能够平衡课程学习与岗位工作;
2.坚持扶困优先原则,优先录用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耐心,具备良好沟通协作能力;原则上须保证至少完成一个学期岗位工作,在岗工作时间可结合个人课表与用工单位协商协调;
4.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Office常用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处理能力。
5.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助管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或博士生。
(二)岗前培训
研究生助管设岗单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工作培训、日常业务能力培训和安全培训。相关工作由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岗位考核
考核要求根据文件要求,各聘用单位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聘用、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设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聘期结束前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四)岗位津贴发放
学校每学期对助管工作进行考核,聘用单位每个月对所聘助管岗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发放津贴,每个月发放一次。助管岗位由研究生工作部报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助研和助教由聘用学院负责报财务处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四、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应聘的研究生下载《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二)学生提交表格交由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意向聘用单位。
(三)各聘用单位组织筛选、面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由聘用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全部拟录用人员的申请审批表,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人员汇总表》(附件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时填报《研究生助教岗位设岗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完成审批备案。
(五)审批完成后,由聘用单位直接通知学生聘用结果,请应聘同学保持通讯畅通。
五、截止时间
各聘用单位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审批表、录用人员汇总表报送至求是楼306,电子版同步发送研究生院办公室OA邮箱。
六、录用说明
(一)研究生院主要履行岗位统筹、备案审批职责,不直接开展学生报名接收、人员筛选面试工作。人员遴选、面试考核工作全部由各聘用单位自主组织实施。
(二)各聘用单位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开展遴选,落实扶困优先要求,核查学生是否存在多岗位兼职情况。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材料须经导师、学生所在学院、聘用单位逐级审核签章,未经完整签章及研究生院备案的不予核发岗位薪酬。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思想教育科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0186。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
位招聘计划表
2.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
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人员汇总
表
4.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设岗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