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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2025〕70号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和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08日 15:39 编辑:学位科 (浏览: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2025年下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表(附件1)要求组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和预答辩工作。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和预答辩工作是研究生质量监控过程中的必要环节,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线下举行,相关工作务必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在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须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达到申请学位条件的,不允许进入预答辩环节。

(一)资格审查的内容:

1.课程学习要求

应修课程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平均绩点≥3.0。

2.外语水平要求

1)博士学位申请者可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2)硕士学位申请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外国语考试,或符合学位外语免考条件的研究生。

3)留学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须通过相应的新HSK水平考试。

3.发表论文要求

1)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就读博士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其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具体参照最新版《广西民族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发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数量最低要求为:文科类专业1篇,理工科类专业2篇。

2)培养计划中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中的要求执行。

(二)资格审查的步骤

1.研究生完善科研信息。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点击“科研”栏,完善个人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信息。

2.院系审核学生学位申请资格。研究生教秘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查看详情”,在“查看详情”页面中可查看学生课程成绩、学位考(已含免考)通过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是否符合申请学位的要求。选中符合申请学位资格的学生,点击“去审核”选择审核意见。

3.研究生院审核学生学位申请资格。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学生,须研究生院通过审核之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经过院系审核通过者,可进入预答辩环节。

(一)预答辩的时间和流程

1.研究生申请预答辩。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预答辩申请”,填写预答辩相关信息后,点击“申请”。

2.导师审核预答辩。导师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预答辩信息审核”—>“查询”,给出是否同意参加预答辩的意见。

3.进行预答辩。930日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线下完成预答辩工作,同时做好预答辩期间视频录像、录音等备案工作。

4.院系审核公布预答辩结果。在预答辩完成之后,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系统“学位”—>“预答辩结果审核”—>“去审核”,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给出的通过与否的结论,审核并录入预答辩结果。

5.预答辩材料报送。109日前,将《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一览表》(附件2),经由所在培养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OA系统流转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预答辩的内容和要求

预答辩工作请参照《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7号)、《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6号)、《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5号)执行。

1.介绍论文情况:学位申请人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进行论证,导师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学位申请人以正规方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可利用多媒体、投影胶片、幻灯、挂图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陈述不少于3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提问并评价: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提问和评价,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及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作出评价并得出结论。每位答辩委员以投票的方式给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给出“通过预答辩”结论者,视为通过预答辩。

3.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者,应在下一轮学位申请环节中重新预答辩,产生的费用由学位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预答辩的组织

1.学术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领域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至少有2名外单位具有正高职称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参加,其中1名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预答辩委员会委员。

2.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领域5名及以上,具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至少有1名外单位具有正高职称且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参加,并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预答辩委员会委员。

3.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领域5名及以上,具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至少有1名外单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行业专家参加,并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预答辩委员会委员。

4.预答辩须有专人记录,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3),预答辩委员会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在情况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该表格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保存。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下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表

2.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一览表

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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