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试行)》(民大〔2015〕178号)(附件1),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参加本年度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包括:2023级博士研究生、因故未开题和开题未通过的往届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于第3学期完成(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和导师组自定)。
二、开题基本程序
(一)研究生开题申请。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通过系统或附件下载《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模板(附件2),填写开题报告后,上传到系统,点击“提交”。若学位论文符合《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民大发〔2017〕213号)(附件3)可提出论文保密,同时提交不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导师审核学生开题报告。导师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开题报告信息审核”,对指导的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查看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会。
(三)开题秘书建立开题组。教学秘书建立开题答辩秘书子账号(可使用论文答辩秘书子账号),开题报告过程须安排专人记录,并维护开题答辩秘书的系统账号。开题答辩秘书通过“学位”—>“答辩组维护”—>答辩类型选“开题报告”—>“添加答辩组”,进行开题报告会建组。填写开题组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并添加评审专家和学生。填写完成后提交开题组信息。
(四)公布开题报告信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若使用海报形式公布开题报告的信息,请对海报及周围环境拍摄2至3张照片存档;若使用互联网的形式公布,请对网页公布内容及网址进行截图存档。
(五)召开开题报告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评审成员按《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设置专人进行开题记录,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5)。
(六)开题秘书录入开题记录。开题报告会完成后,开题答辩秘书通过“学位”—>“学位相关评价填写”—>“填写意见”,将学生开题记录、成绩和评审小组结论录入系统并保存提交。
(七)院系审核公布开题报告结果。研究生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审核”—>“去审核”,根据开题评审委员会给出的结论,录入“通过”或“不通过”的结果。点击该界面的“开题结果汇总表”,可导出《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6)。
(八)研究生开题报告终版入库。开题报告会完成并通过之后,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盖章后开题报告”,将最终版开题报告(含盖章签字)上传到系统,点击“提交”,完成开题报告档案的系统入库。
三、开题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教学秘书将以下材料进行学院存档或报送研究生院:
1.《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一份学院存留放学生档案,一份交还学生;学生扫描盖章后的电子版,上传研究生系统存档);
2.《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学院存档);
3.《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5,学院存档);
4.《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6,该表可系统导出,电子版以“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命名,通过OA系统流转至研究生院或者纸质盖章版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科);
以上开题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其他相关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妥善保管,研究生毕业时开题报告将归入研究生本人的学习档案。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试行)》(民大〔2015〕178号)
2.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民大〔2017〕213号)
4.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5.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
6.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
7.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