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2号)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陈星拟获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异议材料需明确具体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不受理匿名、无事实依据的异议。
提交书面材料地点:求是楼307/308室;联系电话:3263061。
拟获博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学院/部门 | 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 学科代码与名称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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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学院 | 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 | 0502外国语言文学 | 陈星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