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附件1)及《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民大研〔2017〕26号,附件2)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工作。符合结题条件的历年课题主持人亦可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系统填报
(一)课题负责人须于5月5日下午6:00前,登录 “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填报结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在系统填报时,课题负责人应完整填写并保存基础信息。填写完个人信息后,负责人将Word 版《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 3,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至“结题报告书(签章扫描PDF版)”中,再继续填写并保存页面信息。未上传PDF版结题报告书的,已填信息将丢失。
(二)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将学校盖章版《结题报告书》PDF文件返回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课题负责人重新上传并替换原文件后点击 “提交”,即完成系统结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二、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书》及相关科研成果,以上均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须以“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为格式建立文件夹,统一报送至学院。若课题实施期间项目组成员发生变更且未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手续,不予办理变更。
(二)纸质材料
课题负责人完整填写《结题报告书》中各项信息后,一式一份双面A4纸打印,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学院。
(三)学院审核与延期申请
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须在《结题报告书》中出具结题意见,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结题工作的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5)并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每个课题仅可延期一次。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创新项目可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
(四)材料汇总与报送
各学院教学秘书需统一汇总课题结题材料与科研成果,填写《2026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情况一览表(实际成果)》(附件6,以下简称“结题情况一览表”),并将该表与电子版《结题报告书》及结题材料一同提交。上述材料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通过OA公文系统流转至研究生院办公室存档备案。
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8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课题将推迟至下一年度结题。
纸质版《结题情况一览表》需一式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最迟于5月9日下午6:00前提交至科技楼402培养科。
请各课题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题工作(近5年内需结题的项目名单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结题工作的课题负责人,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其后续项目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培养科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3263061。
附件:
1.桂学位〔2014〕18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民大研〔2017〕26号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4.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申请系统操作说明(教师版)
5.广西民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申请表
6.2026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情况一览表(实际成果)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