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民大〔2016〕230 号)、《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民大〔2017〕221 号)(以下简称《中期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考核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遵照《中期考核办法》统筹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本次考核以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为核心重点。请各培养单位切实督促专业课授课教师及时完成课程成绩录入,确保考核基础数据准确、完整。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且考核完成后方可开展学位论文开题,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开题。
二、规范系统填报操作流程
本次中期考核所有信息填报均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分阶段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填报提交:研究生登录系统,在“教学培养”模块—“培养中期考核”页面如实、规范填写考核相关情况,其中科研成果信息需提前在“科研”模块完成维护,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至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提交:研究生导师登录系统,在“研究生培养”模块—“培养中期审核”页面对研究生提交的考核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批。
3.纸质材料归档:学院完成审批后,研究生登录系统将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本人、导师分别签字确认后,统一汇总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该考核表将作为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和学校教学档案资料,于毕业时统一归档。
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核工作相关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科何老师、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263061。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民大〔2016〕230号)
2.《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民大发〔2017〕221号)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