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民大研〔2017〕26号,详见附件1),现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实施期限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最短期限为1年(2026-2027年),最长期限为2年(2026-2028年)。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2024级、2025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
三、立项项目数、资助额度和分配名额
博士研究生立项项目15项,每项资助7000元。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立项项目148项,其中文科类101项,每项资助4000元;理工科类47项,每项资助5000元。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立项项目289项,其中文科类232项,每项资助4000元;理工科类57项,每项资助5000元。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分配办法》(民大研〔2023〕22号)管理规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经费开支及项目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院仅负责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
具体名额依据各学院可申报人数计算,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四、申报、评审及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选题应具有新颖性,符合我区科技、经济、社会、文化、艺术等发展需要,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所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均要求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允许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科研创新项目。
2.项目课题申请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2025年)》(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3)。
3.申请人正在主持区级或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或有延期未结题的创新项目,不得申请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4.结题时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有关,项目主持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第一、本人第二)、广西民族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录用,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一项研究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应取得高水平成果至少1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取得普通水平成果至少1项。专业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成果可以为应用性成果。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承担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高水平成果及普通水平成果认定范围详见附件4。未纳入成果参考标准认定范围的科研成果,参照我校科研管理办法认定,或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予以认定。
5.各学院项目评审工作组,需对本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评审工作,按推荐顺序填写《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严格按照项目分配名额进行上报。
评审结果须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整理为电子压缩包(命名格式:学院名称+25年校级创新项目申报材料),于2026年1月8日前通过OA公文流转提交至研究生院:
(1)评审小组名单;
(2)院内公示材料;
(3)项目《申报书》(WORD 版命名格式:姓名+项目名称);
(4)《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5)。
另需提交《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要求双面打印,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科技楼培养科402室。
五、校级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专家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向各学院推荐项目的评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后正式立项。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民大研〔2017〕26号)
2.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2025年)
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高水平及普通水平成果认定参考标准
5.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