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落实相关培养管理要求及教育部分类优化培养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培养方案制定需结合学校相关培养管理文件(详见附件1-5)及《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详见附件6)要求,确保科学性与规范性。
2.非首次招生的2025级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做重大修改,需保持稳定性与前瞻性。
二、基本原则
1.聚焦思政融入。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科、融入专业、融入课程、融入课堂、融入头脑,构建人才培养大思政体系,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各方面。深化对专业、课程自身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认识,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有机统一。
2.培养方案制定规范。需在学科负责人指导下,组织全体导师集体讨论,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制定,确保课程体系整合优化、内容科学合理。
3.深化研究生分类培养导向。学术学位应突出理论前沿性,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与学术素养提升,注重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课程横向配合,鼓励学科交叉与原始创新。要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充分发挥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在育人中的支撑作用。专业学位应强化职业实践性,参照教指委指导性方案,联合行业产业部门制定培养方案,增加实践学分,设置专属课程,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等形式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要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项目研发等工作,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
4.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培养。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研究生培养深度融合,加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专业课程应与时俱进,适当融合人工智能模块,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三、具体内容规范
1.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必修课)考核方式须以考试或考试与课程论文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中,仅以课程论文作为考核方式的科目不得超过非学位课程总科目的40%。
2.一级学科内不同方向的学位课须统一授课。课程设置需体现本学科、方向特征及应有的知识结构,注意课程体系整合优化、课程内容合理性和整体功能;除个别特殊方向外,各研究方向的必修课程应相同,不同研究方向通过限定选修课的课程组合来体现。
3.需为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参考文献与书目等,以最新文献资料作为教学内容的也需按要求制定教学大纲。
4.课程须同时填写对应的英文课程名称,以推进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进程。
5.明确培养方案中有关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不得使用“XX-XX 学分”“原则上”等模糊表述。
6.明确发表论文字数和等级要求,以及符合学位授予的外语水平要求(来华留学研究生须写明汉语水平考试等级和分数要求)。
7.招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学院和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需按照招生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照国内生的培养方案,制订2025级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存档。
8.硕士研究生课程应安排在第三学期结束前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应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修完。
四、时间安排与提交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制定好的培养方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打印出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对照签字盖章版进行形式审核后予以执行。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7号)
2. 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6号)
3. 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5号)
4.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民大研〔2024〕30号)
5.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民大研〔2024〕29号)
6.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执行(教研〔2023〕2号)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