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2号)、《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民大发〔2021〕5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以下简称“遴选”)和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以下简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与审核对象
(一)遴选对象
未获得过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人员。
本次遴选博导的学科为我校所有博士学位授权点(0304民族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712科学技术史、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报一个学科,已获得过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无须再次申请。
(二)审核对象
2025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申请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的除外)。
二、遴选与审核条件
按《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条款执行,且申请人近五年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科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不少于10万元。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对照遴选与审核条件,确定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同时进行,流程为“个人申请→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审核推荐→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公示及公布”。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博士点所在学院,过期不予受理。
(1)新增博导资格遴选的,将《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到账科研经费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博士点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包括:申请表(附件3,word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并放在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XXX-博导遴选材料”命名)。
(2)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的,将《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学术成果和到账科研经费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博士点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包括:申请表(附件5,word格式)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汇总表(附件6,excel格式),并放在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XXX-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命名)。
符合附件1第九条第四款“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可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的高层次人才”的,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实行诚信承诺制,纸质版申请表“申请人承诺”栏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承诺”栏须附电子签名。
(2)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一致。
(3)近五年学术成果及到账科研经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术成果及到账科研经费认定时间范围为2019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6日。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学术专著以正式出版时间为准,科研获奖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科研项目以立项批文时间为准,到账科研经费证明,须学校社会科学处或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
① 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A.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正式发表(非录用通知)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被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还须提交中科院分区检索证明。
B.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封底。
C.科研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
D.新增主持科研项目的批文。
E.其他证明材料。
② 到账科研经费证明,须学校社会科学处或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
(4)相关证明材料仅提供符合条件要求且填写在申请表的,不符合要求或未填写在申请表的请勿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请原件复印、扫描,并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辨、亮度均匀。若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视为审查不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3.退休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6日。
(二)申报材料公示
各学院受理申请人材料后,对申请人个人信息、学术成果等进行逐项确认,并对照《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附件1)相应条款以及学院要求,审查是否满足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于2025年1月2至8日以适当的方式将审查通过者的所有申请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5年1月9日前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各学院将以下遴选、招生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按类型分别压缩打包后,须于2024年1月2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办公室OA邮箱。
1.新增博导遴选材料
(1)受理的遴选申请材料,包括含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填写的汇总表。
(2)新增博导遴选申请汇总表(附件4,将申请人填写的汇总表内容汇总至一个表,个人申请材料排放顺序须与汇总表中的顺序一致)。
上述材料汇总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2024年博导遴选材料”命名(如:40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4年博导遴选材料)。
2.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
(1)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含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
(2)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6,将申请人填写的汇总表内容汇总至一个表,个人申请材料排放顺序须与汇总表中的顺序一致)。
上述材料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2025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命名(如:40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5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
(三)学院审核推荐(2025年1月9-13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符合条件且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通过人员名单于2025年1月9至1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新增博导资格推荐人选的汇总表(附件4)、博导招生资格推荐人选的汇总表(附件6)和对应的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排放顺序须与汇总表的顺序一致,且申请表电子版学院审查栏、分评定委员会栏等各项内容须填妥)以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签字盖章)、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8),通过OA公文系统经学院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于2025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流转至研究生院办公室。申请表(相应栏目填妥、签字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于2025年1月15日中午12点前送至研究生院。
各学院未按规定时间或程序上报的申报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四)研究生院复核
研究生院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上述程序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者视为审定通过。
(六)结果公示及公布
审定通过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及2025年博导招生资格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必须正确对待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取消申请资格、导师资格、招生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2.各学院对申请人的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审查把关。在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中,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请人实施一票否决。
3.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各学院对受理的申请人材料负有审核责任,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推荐上报的申请人符合要求。申报人不符合遴选、审核条件或审议不通过,学院没有出具推荐意见或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不得推荐。
学院在导师资格遴选、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若存在把关不严、有明显偏差、遴选或审核过程违规等行为,学校将减少相关学院招生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申报材料,公平公正开展遴选和审核工作,按条件遴选和审核申请人员资格,杜绝弄虚作假,并及时处理各类异议。
5.由于时间紧急、任务重,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遴选和审核各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培养科,电话:0771-3263061。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2.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
3.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4.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
5.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6.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汇总表
7.学院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报告模板
8.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报告模板
9.到账科研经费证明模版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