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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2024〕44号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2024年06月24日 10:49 编辑:研究生院 (浏览: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4年6月25日—7月12日。

二、办理方式

以培养单位或专业为单位,按照《广西民族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详见附件)到各相关部门逐项办理,办清后交回各培养单位

三、档案归档

(一)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档案馆《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学生个人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https://archives.gxmzu.edu.cn/info/1351/4247.htm)整理、移交毕业研究生的个人档案袋。提交至学校档案馆永久归档的材料须在2024年6月28日前,一人一档装订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本次仅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须提交一份学位申请书。

(二)请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提交以下学位论文材料:

1.电子版: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定稿(独创性声明页务必签字)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签字扫描上传研究生系统;

2.纸质版:

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

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由于学校将对宿舍进行调整,请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2024年630日前离校,配合学校做好后续的宿舍调整工作。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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