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民大〔2016〕230号)、《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民大〔2017〕221号),以下简称《中期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中期考核办法》组织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重点涉及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的考核,请培养单位督促相关专业课老师及时完成课程成绩录入。
2.中期考核的填报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登录系统,在“教学培养”模块——“培养中期考核”页面认真填写考核情况,其中科研成果情况可在“科研”模块进行维护,填写完毕后提交至导师审核。
(2)研究生导师登录系统,在“研究生培养”模块——“培养中期审核”页面进行审核,提交至学院审批。
(3)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系统,将学院审批结果进行标注,并导出审批结果电子版,通过OA公文系统经学院领导签审后流转至研究生院备案。
(4)归档:研究生在系统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本人签名及导师签名后,统一汇总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待毕业时用于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和学校教学档案归档。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培养科何老师、黎老师,3263061。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民大〔2016〕230号)
2.《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民大发〔2017〕221号)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