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请参照《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6号)(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5号)(附件2)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参加本年度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包括:2023级硕士研究生、因故未开题和开题未通过的往届硕士研究生。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开题相关工作。
二、开题基本程序
(一)研究生开题申请。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上传到系统,点击“提交”。学位论文若符合《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民大发〔2017〕213号)可提出论文保密,同时提交不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导师审核学生开题报告。导师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开题报告信息审核”,对指导的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查看和审核。经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会。
(三)公布开题报告信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以海报、互联网等形式公布开题报告的信息。
(四)召开开题报告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评审成员按《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设置专人进行开题记录,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5)。
(五)院系审核公布开题报告结果。研究生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审核”—>“去审核”,根据开题评审委员会给出的结论,录入“通过”或“不通过”的结果。点击该界面的“开题结果汇总表”,可导出《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6)备案。
(六)研究生开题报告终版入库。开题报告会完成并通过之后,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上传”,扫描开题报告(含盖章签字)定稿上传到系统,点击“提交”,完成开题报告档案存档。
三、开题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教学秘书将以下材料进行学院存档或报送研究生院:
1《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一份学院存留放学生档案,一份交还学生;学生扫描盖章后的PDF电子版,上传研究生系统存档);
2.《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学院存档);
3.《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5,学院存档);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6,学院存档);
以上开题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他相关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妥善保管,研究生毕业时开题报告将归入研究生本人的学习档案。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6号)
2.《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5号)
3.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
6.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
7.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