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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2024〕13号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7日 11:13 编辑:研究生院 (浏览: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审环节。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学位论文专家匿名评审将同时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稿和匿名送审稿内容必须一致,并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工作相关工作务必于4月8日前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要求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范围与形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论文检测”),论文检测统一由研究生院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进行

(二)论文检测要求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于4月8日由研究生院操作,并通过研究生系统统一公布结果。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通过者,由研究生院直接进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检测结果不通过者,不给予进行论文匿名评审,须从下一轮预答辩环节重新申请学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各学科点认真审核,在递交学位论文至研究生院最终检测之前,为保证论文质量,导师可指导研究生自行检测。

(三)论文检测格式要求

论文检测需提交论文的正文部分(删除学位论文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附录、致谢、发表论文情况等相关信息),引用字段需标注具体的文献出处。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为依据,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一)文字复制率≤15%的论文可以正常送审;

(二)15%<文字复制率≤30%的,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并对所做修改逐一给予详细说明,修改后呈导师审阅同意后,申请二次检测;

(三)文字复制率>30%的论文认定为严重抄袭。依照《广西民族大学纪律处分规定》《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广西民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匿名评审工作要求

(一)匿名评审范围与形式

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匿名评审(又称“盲审”“送审”)。匿名评审实行全委托线上平台送审的方式进行,送审专家由送审平台根据专业方向从全国高校专家库中抽选。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4月9日统一由研究生院直接送审。

匿名评审结果通过者,可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匿名评审不通过者,不可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须从下一轮预答辩环节重新申请学位。研究生首次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初审、符合申请复审条件并提出复审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学院培养经费支出;第二次及多次参加送审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二)导师对送审论文负责把关

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拟送审前,必须经由导师认真审查把关,并确保送审学位论文为匿评论文送审稿,且符合送审论文格式要求。若因论文作者个人原因和导师审查疏漏,导致送审学位论文非匿评论文最终定稿并影响匿名评审结果的,将由论文作者和导师自行负责。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格式要求

1. 封面样式要求

使用统一格式的匿评学位论文封面(附件12),封面底色为白色,论文封面信息须填写完整。

2.正文部分的有关格式要求

1“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两栏,请勿签名,并删除“广西民族大学”字样;

2匿评学位论文中不能出现“广西民族大学”、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及其它可辨识论文写作来源的任何字样、符号及图示等;

3请删去文末“致谢”页;

4论文作者在读研期间个人已录用、已发表的论文可附于匿评学位论文后,但不允许出现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及作者单位等个人可辨识信息

5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学位论文分别按照《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试行)》(民大〔2015〕179号)(附件3)、《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社会科学类)》(民大〔2017〕222号)(附件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自然科学类)》(民大〔2017〕205号)(附件5)和《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外国语言文学中使用英语撰写论文的学科)》(民大〔2017〕208号)(附件6)的要求执行。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细则

1.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专家要求

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初审由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由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2.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意见的处理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审评审意见处理如下:

1)若初审返回的评阅意见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视为匿名评审通过,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2)若初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2名及以上专家评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则视为匿名评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3)若初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且仅有1个专家评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由学生提出复审申请,导师同意及学院审批后,由研究生院加送2名专家复审。若复审加送的2名专家的评审得分均70分(含70分)以上者,则视为匿名评审通过,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若复审加送2名专家的评审得分中有1名及以上专家评审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者,视为匿名评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三、论文送检、送审操作步骤

(一)研究生进行学位意向申请。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学位意向申请”,对个人学位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后,点击“申请”。

(二)研究生上传送检、送审论文。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送检送审论文维护与上传页面同时提交检测版、盲审版论文。

1.检测版论文文档格式应为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例如“张三-2018050101234-基于××研究.doc”;

2.盲审版论文文档格式应为PDF格式,命名方式为:学号.pdf,例如“2018050101234.pdf”。

(三)导师审核论文。研究生导师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导师审阅学位论文”页面,对学生提交的检测版论文和盲审版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

(四)学科带头人审核论文。学科带头人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送检论文审核”页面,对学生提交的检测版论文和盲审版论文同时进行审核。如果学科带头人有变更,各培养单位请及时联系学位科进行修改变更。

(五)研究生教学秘书录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意见。教秘通过“论文送检送审管理”—>“送检论文审核”页面,将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是否同意该研究生论文进行送检、送审的意见录入系统。

(六)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论文。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同意进行送检、送审的学位论文。如果学院主要负责人有变更,各培养单位请及时联系学位科进行修改变更。

(七)研究生导出送审审批表。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学院主要负责人完成审批后,学生可导出送审审批表。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送检送审论文维护与上传界面的右上角导出《送审审批表》。研究生本人打印纸质版《送审审批表》并由本人签字后提交学院审核,学院须在“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一栏处盖章,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八)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论文送检送审。学位论文经由导师、学科带头人、学位分委员会、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并提交《送审审批表》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统一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的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率(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15%的学位论文将直接通过网络送审平台进行专家匿名评审。论文检测结果和匿名评审结果将通过研究生系统统一发布。

(九)研究生申请复审。初审结果全部返还后,由研究生院实时发布。初审结果有且仅有1位专家给出不及格(评分70分以下)的意见者,可以申请复审。提出复审者在研究生系统“学位”—>“学生复审申请中申请复审,并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附件7)交学院审批后,将该表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后方可进入复审。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事关研究生学位,关乎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学科点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实施,以确保我校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匿评学位论文封面(博士、学术型硕士、同等学申硕)

2.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匿评学位论文封面 (专业型硕士)

3.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试行)

(民大〔2015〕179号)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社会科学类)(民大〔2017〕222号)

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自然科学类)(民大〔2017〕205号)

6.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外国语言文学中使用英语撰写论文的学科)(民大〔2017〕208号)

7.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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