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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2023〕15号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2日 16:57 编辑:研究生院 (浏览: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试行)》(民大〔2015178号)(附件1),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参加本年度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包括:2021级硕士研究生、因故未开题和开题未通过的往届硕士研究生。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710日前完成开题相关工作。

二、开题基本程序

(一)研究生开题申请。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系统可下载模板),上传到系统,点击“提交”。若学位论文符合《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民大发〔2017213号)(附件2)可提出论文保密,同时提交不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导师审核学生开题报告。导师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开题报告信息审核”,对指导的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查看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会。

(三)公布开题报告信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若使用海报形式公布开题报告的信息,请对海报及周围环境拍摄23张照片存档;若使用互联网的形式公布,请对网页公布内容及网址进行截图存档。

(四)召开开题报告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评审成员按《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设置专人进行开题记录,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5)。

(五)院系审核公布开题报告结果。研究生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审核”—>“去审核”,根据开题评审委员会给出的结论,录入“通过”或“不通过”的结果。点击该界面的“开题结果汇总表”,可导出《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6)备案。

(六)研究生开题报告终版入库。开题报告会完成并通过之后,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上传”,扫描最终版开题报告(含盖章签字)上传到系统,点击“提交”,完成开题报告档案的系统入库。

三、开题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教学秘书将以下材料进行学院存档或报送研究生院:

1《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一份学院存留放学生档案,一份交还学生;学生扫描盖章后的PDF电子版,上传研究生系统存档);

2.《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学院存档);

3.《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5,学院存档);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6,该表可系统导出,电子版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命名,通过OA系统流转至研究生院);

以上开题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725日,其他相关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妥善保管,研究生毕业时开题报告将归入研究生本人的学习档案。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试行)》(民大〔2015178号)

2.《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民大〔2017213号)

3.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

6.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

7.引文注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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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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