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和《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民大研〔2017〕26号)的相关要求,本年度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仅限202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中获得自治区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者必须在毕业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结题报告中须填写课题组成员,由本人导师审查签字(若导师暂时不在学校,可委托其他导师代签意见)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
三、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的科研成果为:
1.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扫描件(包括刊物封面、有作者名字的中英文目录页面、正文);
2.待发表论文的用稿通知书扫描件和正文;
3.未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4.其他形式的证明扫描件、光盘等。
5.以上科研成果均为电子版,文件夹以“项目编号+本人姓名”命名。
四、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审批后,研究生教学秘书填写《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结题报告》扫描件、科研成果电子版,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6:00前通过OA公文系统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流转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校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收回项目经费。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自治区级、校级)
2.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