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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程序
2024年04月03日 11:01 编辑:研究生院 (浏览:次)

一、离校研究生因学历、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可向学校提出补发一次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广西民族大学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办学历证明书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遗失后补办学位证明书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同一面,并在空白处标注“仅限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使用”及本人签名

3. 个人近期素颜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及其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与提交的纸质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大小为20KB至40KB,像素为480×640,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文件为*.jpg格式)

二、学校核实确属在我校毕业研究生,将按校内审核流程审批通过后印制证明书,并通知毕业生领取证书。

三、毕业证明书办理完成后学校将在学信网上做相应的标注。

四、毕业生本人不能到校补办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委托书(可参考附件2、4,委托书上必须有被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人凭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历证明书办理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相思湖校区科技楼402室

   学位证明书办理地点:研究生院学位科(相思湖校区科技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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