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严格依照程序受理、核查与处理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若单位或个人发现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可向我院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部门:思想教育科
联系电话:0771-3260186
电子邮箱:gxunyjsy@163.com
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范围:教师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2.举报形式要求:举报一般应采取实名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举报人应积极配合后续调查工作。接到举报的单位或部门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切实保护举报人权益。
3.受理条件:对具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师德失范的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4.重复举报处理:若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完毕,在举报人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将不予受理。
5.举报信息要求: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反师德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具体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6.诚信承诺:举报人需承诺所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行为。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